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0年第31号),涉及我镇辖区内2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石碣旭玥蔬菜档经营的黄豆芽
(一)东莞市石碣旭玥蔬菜档经营的“黄豆芽(购进日期:2020年3月20日)”,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在该档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涉案产品、“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及其相关产品。经调查,该档共购进了上述涉案产品4千克,全部销售完毕(包含抽检的2千克)。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档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档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档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东莞市石碣1688海鲜档经营的花甲
(一)东莞市石碣1688海鲜档经营的“花甲(购进日期:2020年3月27日)”,氯霉素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在该档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涉案产品、“氯霉素”及其相关产品。经调查,该档共购进了上述涉案产品15千克,全部销售完毕(包含抽检的2千克)。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档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档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档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石碣分局
二〇二〇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