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制售假劣肉制品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现对检查中发现的4家门店违法违规的食品经营行为进行通报。
1.北京市锦绣通缘百货商店(马淑红)
存在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2.北京永乐店康乐福超市(左京伟)
存在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3.北京泥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存在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4.北京颐乐居养老有限公司第十三分公司
存在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